據觀察者網報道,陸慷表示:“美國同111個國家簽有雙邊引渡條約,同時美方也向數十個其他國家政府提出拘押孟晚舟的要求,其中有一些是美國盟友,而且同美國簽有雙邊引渡條約。但其他國家的政府沒有理會這個荒謬想法,直到孟晚舟女士踏足加拿大,為甚麼加拿大政府成了這唯一的一個?加拿大成為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孟晚舟事件上接受、同意並執行美方要求的國家。美國向其很多盟友都提出過引渡請求,但是沒有一個國家接受這個骯臟的交易。”
他同時指出,當加拿大政府決定拘押一位無辜的中國公民孟晚舟時,她究竟違反了加拿大哪一條法律?時至今日,她被拘押一年多來,我們仍然沒有得到加方的回答,無論是公開渠道還是雙邊渠道。
陸慷稱:“儘管我們認為這不是一個司法問題,而是一起政治事件,但我們尊重孟晚舟女士和華為公司希望通過走加拿大法律程序解決問題的願望。針對案件可能涉及濫用程序問題,孟女士的律師團隊要求披露一些必要的文件,但卻被加拿大政府和加聯邦法院拒絕。我認為,加拿大政府應該向加民眾清楚告知整個事件的全貌,而不是誤導他們。”
中國外交官強調,兩年來,中加兩國政府在不同層級保持著外交渠道溝通。同時,從促進兩國人民以及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發,雙方開展了一些合作。孟晚舟事件會對加拿大政府以及中加雙邊關係帶來更多機會成本。如果沒有發生孟晚舟事件,中加雙方在很多領域都有巨大潛力可以挖掘、有很多機遇值得把握,然而孟晚舟事件使得雙方推進合作失去了合適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