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商務部官網消息,公告說,商務部於2020年7月17日收到江蘇怡達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怡達化工有限公司和珠海怡達化學有限公司代表國內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公告稱,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中國商務部宣佈,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調查範圍為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被調查產品名稱為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
公告指出,本次調查自2020年8月31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1年8月31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