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有關數字人民幣的研究和發行工作備受中外媒體的關注。此前有報道稱,得益於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和相關技術的快速發展,中國或將成為全球首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國家。中國商務部不久前發佈消息稱,將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況擴大到其他地區。
關於數字貨幣的跨境流通問題,劉義華說,傳統意義上的貨幣跨境流通主要體現在經常賬戶項下的國際貿易結算和資本賬戶項下的國際投融資以及國際儲備,而這種跨境流通通常是由境內外代理行通過國際CLS FX清算系統完成的。這種模式雖然滿足了跨境支付需求,但也拉長了跨境支付鏈條,同時在這種模式下的跨境交易高度依賴銀行賬戶。以人民幣跨境支付為例,境外銀行需要接入境內代理行、清算行、境內資金托管行等機構才能開展人民幣業務,境外居民和境外機構需要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才能完成人民幣跨境支付。
他表示,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屬於基礎貨幣(M0), 是中央銀行直接對社會公眾(包括境外居民和機構)的負債,公眾通過開立CBDC電子錢包擁有和使用CBDC,在這個過程中公眾直接與中央銀行建立債權債務關係。對於央行來說,CBDC 錢包沒有境內和境外(包括離岸)的區別;對於公眾來說,任何兩個 CBDC 錢包之間都可以發起點對點交易,也沒有境內和境外(包括離岸)的區別;對於商業銀行等CBDC電子錢包的運維者來說,他們只履行管理職能,電子錢包中的CBDC並不進入其資產負債表。在CBDC的交易中,資金流動只涉及交易雙方,且由於CBDC採用賬戶松耦合模式(不需要銀行賬戶即可實現轉賬,交易即結算)完成交易,因此相較於傳統跨境支付,CBDC不僅能夠實現跨境支付,同時幾乎沒有結算風險。
劉義華指出,境外居民和機構參與CBDC跨境支付,只需開立 CBDC 錢包,且開立 CBDC 錢包的要求比開立賬戶(特別是離岸賬戶)要低得多,這對促進境外居民和機構擁有和使用 CBDC十分有利。
他同時提請注意,境外居民和機構開立 CBDC 錢包時要遵循一定的 KYC 程序和要求,相關金融機構要在提升金融服務便利性的同時注重風險隱患(如反洗錢、制裁等)。另一方面,要加強相關國家中央銀行間的合作,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滿足雙方居民和機構對 CBDC 的需求,通過技術和規則上的創新,共同促進多邊貿易與投資體系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