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月份達成的公共條款,兩國代表須每6個月會面一次,以評估其執行情況。估計,在8月份的談判上,中國談判代表團的負責人是國務院副總理劉鶴;而美方代表團則由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帶隊。
2020年1月15日,中美雙方在華盛頓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經濟貿易協議》,即《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協議在相當程度上解決了雙方關切,主要內容包括深化貿易領域雙向合作,擴大雙方在農產品、製成品、能源、服務業等領域的貿易規模;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包括擴大金融領域雙向開放;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鼓勵基於自願和市場條件的技術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