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提問,美國駐世貿組織大使謝伊致信WTO,反對歐盟、中國等多方在建立臨時上訴仲裁機制時使用WTO秘書處預算和人員,並對該機制的建立多有批評。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回應?
發言人對此回應說,在因個別成員阻撓而導致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癱瘓的情況下,為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維持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運轉,歐盟、中國、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亞與其他十多個世貿組織成員密切合作,共同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顯示了各方對多邊主義和多邊貿易體制的信心與支持。
高峰指出,這一“臨時安排”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符合《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25條的有關規定。個別成員繼續阻撓“臨時安排”的做法,既缺乏世貿規則依據,也將進一步損害多邊貿易體制。
發言人表示,中方將與其他參加方繼續加強合作,穩步推進各項工作,以期“臨時安排”順利實施。中方也將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一道,繼續推動解決上訴機構癱瘓問題,共同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