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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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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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北京5月22日電 正在北京列席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開幕式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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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特區政府5月22日發佈的新聞公報,對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決定》),正在北京列席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開幕式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關乎全體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鑒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聲明表示,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是無可置疑的。對世界上任何國家來說,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決定》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決定》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換句話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留意到《決定》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復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這些恰恰是過去一年不少香港政商界和廣大市民極度擔憂的情況,亦令大家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切體會,並要求特區政府要積極應對。

林鄭月娥強調,全國人大審議作出《決定》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從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深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旨在切實有效防範和遏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決定》和有關全國性法律的制定將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她說,《決定》通過後,香港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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