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衛隊表示,
“據分析顯示,近5年來,俄羅斯聯邦遺失28283件已登記武器”。
國民衛隊指出,這一數據非常嚴重,因為武器的遺失為非法佔有和隨後用於犯罪目的創造先決條件。
在監管行動期間和檢查武器存放地時,查出武器遺失。儘管監管機制是經過深思熟慮制定的,但俄羅斯國民衛隊仍在努力完善該機制。
新聞處表示,
“目前正在與專家團體一同積極研究引入現代數字技術,以及在建立控制系統時使用這些技術的問題。”
近兩年,國民衛隊計劃建立一個統一數字平台,用於管控武器的流通。
新版《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中規定,對遺失武器或彈藥實施新罰款措施,即對於自然人罰款5000到1萬盧布(約合人民幣536元到1073元),對於官員罰款2萬到5萬盧布(約合人民幣2146元到5367元)。還可沒收武器,或者剝奪購買和保存或保存和持有武器的權利1年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