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遠東和北極發展部新聞處援引特魯特涅夫的話說:“我指示自然資源和生態部在一個月內起草一份法案,根據該法案,如果船隻沈沒,船主必須在三個月內將其打撈上來。如果未打撈,則其喪失對該財產的所有權。在此情況下,將通過其他財政機制來打撈船隻。而打撈費用的將由船主支付。”
特魯特涅夫指出,沈船對航行構成危險,破壞生態,影響海岸地貌。根據俄自然資源和生態部的信息,在遠東各港口海域範圍內的沈船超過545艘。俄聯邦海河運輸署的數據顯示,在薩哈林、千島群島和堪察加海域有34艘沈船,情況最嚴重的是薩哈林州涅韋爾斯克區,該地共有23艘沈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