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氣公司發佈消息稱,“為了履行12月20日在明斯克達成的協議,俄氣公司根據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的裁決,向烏克蘭油氣公司如期支付了29億美元。”
12月20日簽署的一份議定書規定,為了天然氣繼續中轉運輸,俄氣公司與烏克蘭天然氣運輸系統運營商簽署了一份協議,同時與烏克蘭油氣公司簽署了一份關於2020年天然氣中轉運輸量為650億立方米合同,之後4年每年400億立方米。
該協議同時規定雙方法律糾紛問題的調解,包括俄氣公司應根據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的裁決,向烏克蘭油氣公司如期支付29億美元。
俄氣公司發佈消息稱,“為了履行12月20日在明斯克達成的協議,俄氣公司根據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的裁決,向烏克蘭油氣公司如期支付了29億美元。”
12月20日簽署的一份議定書規定,為了天然氣繼續中轉運輸,俄氣公司與烏克蘭天然氣運輸系統運營商簽署了一份協議,同時與烏克蘭油氣公司簽署了一份關於2020年天然氣中轉運輸量為650億立方米合同,之後4年每年400億立方米。
該協議同時規定雙方法律糾紛問題的調解,包括俄氣公司應根據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的裁決,向烏克蘭油氣公司如期支付2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