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輝表示,滴滴的這一做法確實符合國際上對於性別歧視的認定標準。她解釋道:
“國際上通用的有一個公式叫‘若非因性別,就不會有這種結果’,而滴滴這個事件是套的進去這個公式的,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因為我是女的,那麼在這個階段我就可以不受限制’。基於性別對某一個性別群體作出的限制、排斥,符合《消歧公約》第一條對婦女歧視的定義。”
而部分男性網友提出“限制女性晚間乘坐順風車是出於保護女性”,針對這種說法,劉明輝認為,即使是從保護女乘客安全的角度出發,也不應該採用限制乘車的方式。這個問題有可替代的、更合理的解決方案。她介紹道:
“比如說‘一鍵報警’,包括對順風車司機的資質嚴加審查,確保司機沒有犯罪記錄,沒有暴力傾向,沒有性侵害的前科等等。而且把滴滴把投訴服務落實到位,及時的處理、及時的報警,應該沒甚麼問題。”
雖然滴滴最終做出了調整,讓人覺得反對“限制女性晚間乘坐順風車”的聲音好像更“洪亮”,但是在中新網發起的關於“女性晚上8點之後不能使用滴滴順風車”的投票中,10萬投票人中有4.4萬人表示支持,認為這是為女性的安全考慮;有3萬人認為,這一做法初衷是好的,只是需要改進方式,也就是說,近70%的投票人都認可“女性晚上8:00之後禁止使用順風車”這一規定。
不少微博網友在看到投票結果後表示震驚,“這個投票結果才是真實世界”。微博CEO“來去之間”表示,“這個投票結果跟信息流不太一樣”。
劉明輝認為,這個投票結果反映了關於性別的刻板印象在大眾心中根深蒂固,但它忽視了女性的個體差異和願望需求。
除此之外,劉明輝還強調:“在文化方面,我們缺乏尊重女性、賦權女性,讓女性自己選擇的這種文化土壤。 ”
相信經過不斷的理性、公開的討論,在保護女性安全和出行便利化之間,滴滴能夠找到一個更合理的解決方案。而通過此次滴滴的事件,社會大眾有機會正視和討論性別歧視的話題,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減少性別刻板印象,更加尊重女性個體差異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