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經濟論壇框架內首次組織的總檢察院互動對話平台上發佈的文件中顯示,2017年查處國家和市政機構腐敗案28378起,2018年為28956起,2019年前6個月為23760起。
據悉,2017年查處其他組織腐敗案32353起,2018年為32104起,2019年前6個月為20440起。
此外,還對為執行聯邦國家機構任務而建立組織的腐敗情況進行了統計,2017年查處2263起,2018年為2372起,2019年前6個月為1152起。
據悉,2017年查處其他組織腐敗案32353起,2018年為32104起,2019年前6個月為20440起。
此外,還對為執行聯邦國家機構任務而建立組織的腐敗情況進行了統計,2017年查處2263起,2018年為2372起,2019年前6個月為115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