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露穎說,"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觀點,認為出動駐軍就意味著‘一國兩制'的終結,我想說這是完全錯誤的"。
徐露穎指出,無論是中央人民政府應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出動駐軍協助維持治安或者救災,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都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執行基本法的具體規定,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一個組成部分。
徐露穎強調,中央決不會允許香港亂局無休止地持續下去,如果香港的局勢進一步惡化,演變成為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動亂,中央也決不會坐視不理。
據其介紹,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駐軍法,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的職責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領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條規定,中央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基本法第18條規定,如果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身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作出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中央人民政府可以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