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正在向核動力航母建設邁出第一步的結論似乎與已知事實不符。世界上有兩個使用核動力航母的國家--美國和法國。但它們當中沒有一個建造過核動力破冰船。核動力破冰船構造特殊,用於執行非常具體的任務。其船身應有一個特殊形狀,並能承受巨大載荷;它的動力系統也必須非常強大。但其動力系統的工作模式有所不同。破冰船也沒有大量的電子設備、武器、飛機升降機等設備。
如果我們考慮到中國打算在其未來的航空母艦上放置電磁彈射器這一事實,差別將會更大。建造核動力破冰船是為將來建造核動力航母,就如同先學會製造康拜因,再去建造豪車。
此外,倘若仔細閱讀中廣核在中國行業資源庫上發表的申請文本,就會發現:並沒有可以得出關於建造破冰船結論的理由。該申請對該項目的規模描述為"2×25MW緊湊型壓水堆發電項目,採用船型平台,一堆兩機配置"。
由此可見,這裡指的是浮動核電站的建設。支持這一結論的另一證據是,申請文本中只字未提船舶冰級,而冰級是確定整個項目設計和成本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該申請指出,船舶應能在核電站或輔助柴油安裝的幫助下自行移動,而最大速度可達11.5節。如果我們把它同現有的俄羅斯核動力破冰船的特點進行比較,速度太低。蘇聯破冰船,如70年代初建成的"北極"號還大於20節,破冰船"泰梅爾"號和世界上第一艘核動力破冰船"列寧"號都在18節以上。
顯然,這裡速度並不重要,因為這是一個自行浮動核電站,只是有時需要被移至新的操作地點。需要指出的是,以前建造的浮動核電站--無論是美國的"斯特吉斯"號(已退役),還是俄羅斯的"羅蒙諾索夫院士"號,都被作為拖船使用。這將簡化其設計及大小。"羅蒙諾索夫院士"號排水量僅是中國最大功率船舶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中國可能對一個與拖曳條件和沿海基礎設施無關的系統感興趣,並可以把該系統從一個操作地點快速轉移到另一個操作地點。由此可見,這裡指的不是中國核動力破冰船的建造,而是中國浮動核電站項目的啓動,當然這條新聞也很重要。
該項目對中國將來建造核動力航母的益處,當然值得懷疑。美國浮動核電站"斯特吉斯"號的功率只有10兆瓦,而且起建成投產時間要比第一艘美國核動力航母"企業"號晚幾年。重要的是要明白,現代核動力航母的反應堆的功率與破冰船以及浮動核電站使用的功率不相上下。例如,核動力航母"尼米茲"號配備有兩個反應堆A4W,其中每一個都有104兆瓦的功率。
很有可能,隨著浮動核電站的引入,中國將能更有效地開發偏遠島嶼領土,包括在南海。這將可能保證實施更複雜、更大規模的建設項目,並在那裡部署新的設備,進而對該地區的戰略形勢產生影響。浮動核電站還可幫助中國企業在世界偏遠和欠發達地區實施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而中國核工業與造船業才真正致力於核動力破冰船以及核動力冰級運輸船的項目開發。然而這些項目似乎還處於研究階段,前景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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