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聯邦自然資源利用監督局俄遠東聯邦區自然資源利用監督廳不服2018年鄂霍次克海13只虎鯨捕撈許可一事之判決,就此提請上訴,薩哈林州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經生效。
利西岑稱,2018年捕撈虎鯨一事實屬非法在法院獲得承認,自此,任何進一步將虎鯨用於訓練和文教目的的行為都屬於非法。
2018年10月,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表示,有13頭被列入紅皮書的虎鯨準備從俄羅斯非法銷往中國。最近五年已經向中國運出15頭虎鯨。據悉,13條虎鯨中至少有11頭被關在距離俄納霍德卡市不遠的斯列德尼亞亞灣,生態學家把其稱為“鯨魚監獄”。
因觸犯“非法捕獲水生生物資源”法調查人員對此事刑事立案。據俄地區偵查委員會消息,個別公司捕獲了12只虎鯨和90只白鯨。經鑒定,其中的11只虎鯨是幼崽,屬於堪察加半島紅皮書保護動物。 90只白鯨也未成年,其中13只不滿1歲。
按照法律,禁止捕捉鯨類幼崽和伴游的母鯨,以及懷孕的母鯨。
白鯨和虎鯨幼崽已經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