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代表提出的議案,符合政府目前鼓勵生育的政策。在沒有年輕人進入勞動力市場情況下,中國進入“銀發國家”行列對於經濟來說是個問題。改革之初,中國經濟的支點在於無限的勞動力資源,是巨大的競爭優勢之一。目前,中國大城市中的人口再生率已經低於1個數,全國總代系數已經接近1.6,這遠遠低於人口自然流失所需要的補充水平。中國人口專家早就主要到,必須採取綜合性的鼓勵生育措施。從這點看,那些未婚女性,應對自己孩子的未來感到心平意靜。
確實,中國現行法律並未直接對未婚生育孩子有限制。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5章寫道,“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但黃細花的倡議並非是對現行法律的拷貝。未婚生育孩子問題,很多在於傳統社會的家庭觀。這樣的陳規陋習,一時之間還很難去除。並非偶然,黃細花專門提請關注,有必要保障未婚婦女的合法權益。
單身女子、尤其是未婚生育孩子的婦女一如既往地受到譴責,尤其在農村地區,這並非秘密。有孩子的單身女子,一個人面對周邊壓力,這使她們難以應對且感覺失落。
黃細花的倡議,與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培安在“兩會”期間的新聞發言相輔相成。王副主任指出,目前的任務是構建生育友好的社會環境。看來,這個用詞,指的不僅是為有孩子年輕家庭建立更好的物質條件,而且要從總體上改善社會中的道德氣候,擺脫偏見和陋習。中國正逐步向大多數發達國家的人口再生產模式過渡,必須協調國家和社會的行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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