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2月20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2018年1月,房峰輝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同年10月,中共中央軍委發佈消息,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上將軍銜。
2018年1月,房峰輝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同年10月,中共中央軍委發佈消息,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上將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