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網站發佈的《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根據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將網絡分為五個安全保護等級。分級保護和監管的適用範圍是在中國境內除個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網絡外的所有網絡。
此外,條例徵求意見稿還擬規定未經允許或授權,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數據和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和處理數據和個人信息,不得洩露、篡改、損毀其收集的數據和個人信息,不得非授權訪問、使用、提供數據和個人信息。
在重大隱患處置方面,《徵求意見稿》擬規定,公安機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要行業或本地區存在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網絡安全風險隱患的,應報告同級人民政府、網信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網絡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嚴重威脅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聯網、停機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