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根據該國行政法第204條第2節(違反烏克蘭臨時被佔領領土出入境程序)於四月六日對船員實施行政處罰。
沃伊秋克表示:"搭乘俄羅斯外交車輛,擁有合法證件--臨時出境許可的乘客, 在戈普托夫卡口岸被烏克蘭邊防軍扣押。"
他稱,烏克蘭違反了關於可持合法證件離境的國際法。這涉及到北方號漁船的9名船員。
據最新消息稱,烏克蘭方面保證將俄羅斯漁船"北方"號的船員經與克里米亞交界的檢查站"瓊加爾"轉送。
3月25日,烏克蘭邊防部隊在亞速海扣留了懸掛俄羅斯國旗的"北方"號(Nord)輪船,船上有10名船員,所有人都是俄羅斯公民。對9名船員按照烏克蘭行政違法法規第204條第2節(違反烏克蘭臨時被佔領領土出入境程序)處以行政罰款。船長被控"違反以損害國家利益為目的違反烏克蘭被臨時佔領地區的出入境程序",他最多可能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目前船長處於臨時拘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