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結束後不久,就公佈了法律草案供討論。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要遵守黨紀和繼續反腐。
中國官方媒體強調,即將進行的監督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強化黨在反腐中的領導性作用,建立一體化反腐體系,為更大程度覆蓋對官員的監督提供保障。很多專家認為,這一舉措將加強習近平的反腐攻勢,為在國家和黨的所有層面打擊腐敗建立機制性基礎。除中央委員會外,法律草案還規定要建立地區級機構。這點非常重要,要知道,地方官員濫用職權恰恰是社會緊張的源泉。
通常,中國改革實踐中,通過某項法律首先要進行試驗。中國三個地區 — 北京、山西和浙江已經建立起省-區-市三級監督委員會。試驗得到正面的結果,由此要將這一機制向全國推廣。預計,新的機構將把中紀委、其實是黨內監督的機構和國家那條線上的檢察院反腐部門結合到一起。中央監察委和中紀委,從實質來說,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在中國政治體系中,這是通常的原則。
從2013年開始,中國已經懲戒了130多萬濫用職權的官員。反腐攻勢不僅燒到黨和國家機構,同時還波及到軍隊和特種部門,觸及到高級領導人。約有240名"老虎"失去職位,他們或被判處長期徒刑,或被處於死刑。現在,反腐攻勢將更有規模,打擊"老虎"的決心並未萎縮,儘管在建立反腐機制方面還有很多複雜的工作要做。看來,將來的反腐動作更多的要在潛在收受賄賂的人群中搞預防,而其中的風險區是經濟和商業領域。
最近一段時間里,商業機構內、其中包括在大型國企、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強化反腐並非偶然。將要成立的新機構,其權力應該不會低於中紀委。這個機構將更為有效地在社會各個領域從事反腐鬥爭。據悉,國家監察法律草案將提交全國人大第13次會議審議批准。此後,將組成委員會班子,任命主席和副主席。考慮到委員會具有正國級行政級別,其負責人也許是政治局常委。很大的可能是,中共十九大一次全會後被任命為中紀委書記的趙樂際將成為監察委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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