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雙方11月1日在北京簽署《俄羅斯聯邦海關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風險管理合作的協定》。兩國將交換有關高低風險公司的信息以及其運輸商品的信息。
俄聯邦海關局新聞處說:“實施該協議將為低風險機構提供最舒適的雙邊貿易經營條件,對於不守信機構則加強海關監管並制止違反海關法的行為。”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運輸的供個人使用的商品,也不適用於國際商品郵包。
俄聯邦海關局新聞處說:“實施該協議將為低風險機構提供最舒適的雙邊貿易經營條件,對於不守信機構則加強海關監管並制止違反海關法的行為。”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運輸的供個人使用的商品,也不適用於國際商品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