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信函是在911恐襲16週年之際發出,並於11日被公佈在司法部網站上。這封信是寄給了眾議院議長保羅·瑞安、參議院共和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眾議院和參議院民主黨領袖南希·佩洛西和查克·舒默。
塞申斯和科茨在信中提到,《外國情報監聽法》(FISA)修正案於2017年底到期。這指的是美國《外國情報監視法案》(FISA)的702條款,該條款規定電子監視的問題。
他們指出:“隱私權與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公開表示,第702條款框架下收集的消息給對外情報部門提供大量信息,這對於保障國家免受國際恐怖主義及其他威脅是非常重要的。”
這一法律引起美國維權人士和部分政治家的批評,他們認為,國家安全部門過多掌握普通美國人的個人電子信息,侵犯他們的公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