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娜公主的律師莫林斯(Pau Molins)說:
“烏丹加林控制了一切,克里斯蒂娜公主與此無關。庭上所提出的一切都沒有顯示她對違法情況知情。”
他提醒說,該案開創了皇室成員站上被告席的歷史性先河。
烏丹加林曾是負責承辦體育賽事的非營利性慈善機構“諾斯”基金會(NOOS)的負責人。西班牙檢察院指控烏丹加林犯有金融欺詐罪,數額特別巨大(超過600萬歐元)。克里斯蒂娜則被指控於2007-2008年通過與丈夫共有的阿依松公司犯下稅務罪。據信“諾斯”向阿依松公司匯去了非法所得款項。檢察院要求克里斯蒂娜公主歸還國庫58.7萬歐元,因她從配偶的金融欺詐中獲利。該數額已經上繳。
被告有權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目前夫婦兩人和4名子女居住在日內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