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一公頃土地分配法》於2016年6月1日生效,俄公民可以在遠東地區一次無償獲得一公頃土地。土地提供期限為5年,第三方對分配的這塊土地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該土地應處於自由流通的狀態。到期後獲贈土地如果得到開發,可以轉為長期租賃或私有財產。自2017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遠東公頃"法律的第三階段,所有俄公民都可以在遠東地區申請獲取一塊一公頃的土地。
俄經濟發展部指出,從開始實施第三階段以來,總共收到來自85個地區的2.5萬份申請。
俄經濟發展部副部長卡恰耶夫說:"我們預計,2017年將收到25萬份尋求獲得遠東一公頃土地的申請。如果與遠東地區620萬人口相比,25萬份申請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消息指出,申請土地的人主要是年齡25至34歲之間的男子。他認為,"這是最積極參加經濟活動的人群。俄羅斯歐洲部分的居民則認為,獲得遠東一公頃土地可用於商業項目,首先是農業和娛樂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