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季洛夫在莫斯科向大學生發表講話時說:“這不僅對中東地區,對全球都會具有負面意義。俄羅斯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這是我國在所有國際平台都堅持的一貫立場。”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68年開放供簽署,1970年生效。條約規定,有核國家不得向任何無核國家直接或間接轉讓核武器或核爆炸裝置,不幫助無核國家製造核武器;無核國保證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謀求獲取核武器。蘇聯、中國、美國、英國和法國是被該條約承認的有核國,條約禁止出現新的有核國。
然而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並非該條約的簽約國,巴以兩國都宣佈擁有核武器,以色列是否擁有核武器未被確認。國際社會還懷疑朝鮮核伊朗這兩個簽約國在研制核武器。朝鮮曾宣佈成功試驗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