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管局日前就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答記者時表明,個人年度購匯5萬美元的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同時重申了個人購匯不得用於海外購房及投資等未開放的資本項下交易。
陳鳳英指出,中國居民海外購房,尤其是投資性的購房,已經帶來了國際影響,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都關注到這個現象,也引起了當地居民和政府的不快,並採取了一些限制性措施。中國政府需要注意到中國居民海外購房對當地的衝擊,為減小不利影響,出台相關規定是負責任的行為。
專家指出,根據G20杭州峰會達成的協議,世界各國需要對全球資本的流動進行必要的監管,中國對資本進行必要的監管是一個大國負責任的體現。資本全球流動監管可以有效地預防洗錢和資本支持恐怖主義活動。
她強調,在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外匯無序的流動對中國的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和中國經濟平衡發展都是不利的。同樣,如果沒有一個穩定的預期,也會給外資帶來風險,影響中國對外資的吸引力。因此,在外匯政策總體不變的情況下,加強監管力度,給內外資本一個穩定的預期很有必要。
由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在維持外幣報告標準“等值1萬美元”不變的基礎上,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從現行的“20萬元”調整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