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法律的前言中寫道,該法律是遵照菲德爾·卡斯特羅本人意志制定。
該法律規定,禁止以古巴革命領袖菲德爾·卡斯特羅的名字命名各類組織、廣場、公園、街道等公共場所,不允許以其名義頒發任何獎項和榮譽稱號。同時,也嚴禁以菲德爾·卡斯特羅的形象建造紀念碑、雕像等紀念設施,或用作商業目的。
但該法律並未限制這位領導人的形象出現在文學作品中。
據Cubadebate網站消息,這項禁令並不適用於目前古巴企業、中小學和大學中張貼的菲德爾·卡斯特羅照片和宣傳畫。
古巴革命領袖的名字日後或將用於命名從事其遺產研究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