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加里寧格勒國立琥珀聯合公司簽署了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9年12月為期三年的向中國出口琥珀原石的合同,這也是該公司簽署的第一份出口合同。這份合同是公司於2016年11月30日同一家隸屬於大型珠寶控股集團的中國公司達成的合作協議框架下簽署的。
根據協議條款,中方應根據俄羅斯聯邦立法,在俄方向其長期租賃並改造,並具有琥珀原石高科技加工設備和可創造經評定的新就業職位(工作人員需要進行必要的培訓學習琥珀原石現代加工方法)的生產場地,建立用於加工至少50%的在俄購買的琥珀原石的子公司。
消息還稱,琥珀原石出口量不應超過加里寧格勒國立琥珀聯合公司年生產量的22%,包括結轉量在內。
消息指出,俄方將在中方全額預付的前提下按照季度分批向其交付,每批次琥珀的價格將基於證券交易所或俄方進行琥珀交易的拍賣會前一個季度的平均價格。
據悉,該合同將於近期經加里寧格勒國立琥珀聯合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正式生效。公司將在預付款的前提下從此次琥珀供應中獲得約100億盧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