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信辦:制定網絡安全法目的不在於限制國外的技術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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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新聞北京11月7日電 據中國人大網消息,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7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制定網絡安全法目的不在於限制國外的技術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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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7日通過網絡安全法
趙澤良表示,網絡安全法是中國網絡安全首部綜合性、框架性的法律,這部法內容非常全面,每一個條款都進行了認真研究和論證,每一個條款都廣泛地徵求了意見,每一個條款應該說都符合國際貿易規則。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網絡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國外的技術、產品的進入。

他指出,網絡安全法作為一部關於網絡安全的專用法律,其在通篇都貫徹了發展和安全的辯證思維。網絡安全法一開頭就講到,要做到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並重,網絡安全法也提出要促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要鼓勵技術創新和應用,網絡安全法還強調,要應用網絡新技術提高網絡安全水平。

趙澤良強調,現在的網絡安全問題已經不局限於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內部,它也不是哪一個國家所能單獨應對的,網絡安全是各國面對的挑戰,需要各國共同合作、共同應對,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網絡安全法也不是要限制國外的技術、產品,也不是要搞貿易壁壘。

他繼續稱,網絡安全法的確提到推廣安全可信的技術產品,中國要開展網絡安全審查,也對中國公民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留存作出了規定。這些規定和要求都不是要限制國外的技術和標準。比如提出安全可信的要求,現在一些朋友特別是國外的朋友,只要一提安全可信、一提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他們頭都大了,就認為“安全可控、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和貿易壁壘划等號,他認為是同義詞,這也是一種誤解、一種偏見。

網絡安全法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進一步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範圍;對攻擊、破壞中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相應的懲治措施;增加懲治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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