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作出的解釋具有憲制性地位

© Sputnik / Alexey Druzhinin / 跳轉媒體庫中國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作出的解釋具有憲制性地位
中國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作出的解釋具有憲制性地位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關注
衛星新聞北京11月7日電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7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作出的解釋具有憲制性地位。

福布斯:中國七所城市匯聚233名億萬富豪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中國全國人大:“港獨”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制權力對基本法作出解釋,具有憲制性的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是第五次對香港基本法進行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具有憲制性的地位,香港的司法機關必須依從。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基本法是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必須要一體執行的。相信香港的政權機構能夠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來執行。

李飛強調,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對基本法有關規定的含義加以明確,目的同樣是確保法律得到正確的貫徹實施。按照“一國兩制”方針,香港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和終審權,人大常委會對此從來都是支持的,但是香港特區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都是全國人大通過制定基本法賦予的,不可能存在違反基本法、超越基本法的司法獨立。當香港社會各方面對基本法的規定發生爭議影響到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貫徹落實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責任及時對基本法作出解釋,為香港的司法、行政等部門提供法律依據,為市民提供法律指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

新聞時間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