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香港九龍城法院審理陳正喜一案。44歲的陳正喜7月份想在匯豐銀行為自己的公司——恩斯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開立賬戶,但他未提供齊全的文件,又不能明確地向銀行工作人員解釋其公司的營業範圍,於是決定向工作人員贈送小瓶香奈爾5號。銀行工作人員立即制止了陳姓男子的行賄行為,他的申請也被拒絕。
該報報道,法院認為,在銀行行賄與在其他地方行賄大不相同,試圖賄賂香港金融機構有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法院判處陳正喜6個月的監禁。
此前香港九龍城法院審理陳正喜一案。44歲的陳正喜7月份想在匯豐銀行為自己的公司——恩斯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開立賬戶,但他未提供齊全的文件,又不能明確地向銀行工作人員解釋其公司的營業範圍,於是決定向工作人員贈送小瓶香奈爾5號。銀行工作人員立即制止了陳姓男子的行賄行為,他的申請也被拒絕。
該報報道,法院認為,在銀行行賄與在其他地方行賄大不相同,試圖賄賂香港金融機構有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法院判處陳正喜6個月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