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在洛桑就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活動進行了討論,機構執委會、國際奧委會、國際殘委會、歐洲委員會、夏季奧運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冬季奧運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均派代表參加。參會各方一致認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需要:
- 在監督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規定的遵守情況時,機構有權發動制裁,為此必須擴大資金投入,以進行定期檢查。機構還應該有權對違反規定的組織處以罰款。
— 在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擴大調查時,應增加資金投入,並與各執法機構和國家機構進一步合作。
在取得各國政府和體育組織的同意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將調整所有反興奮劑活動,機構要求擴大支持組織發展的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