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煥寧稱,目前中國大部分企業的規模、企業生產經營方式、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相互之間差距很大、很不平衡,安全生產的監管體制機制存在不少漏洞。
他表示,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失蹤,經濟損失將近70個億;年底深圳的“12·20”滑坡特大事故,造成了77人死亡和失蹤,經濟損失8億多人民幣。這些充分暴露了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法制上存在漏洞。
楊煥寧強調,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不僅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安全生產重中之重的任務。做好這項工作不僅對遏制重特大事故起作用,對一般事故、較大事故也能起到遏製作用,還會對加強安全生產的制度建設、法治建設、基礎建設等起到牽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