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國家間的《穩定與增長協定》規定,每個成員國的預算赤字佔其GDP的比重不能超過3%,若成員國的預算赤字超過3%,歐盟將啓動強制削減預算赤字的程序,並規定完成期限。但對於部分歐盟國家,這個指標已經多次修改,並且未進行罰款。
歐盟委員會上周提出其官方觀點認為,西班牙和葡萄牙政府在規定期間內削減預算赤字方面的工作還不足夠有效。現在歐盟國家經濟和財政部長會議必須決定是否支持歐盟委員會的觀點,若該會議支持,則將啓動制裁程序。
歐元集團11日對歐盟委員會觀點表示支持,最終決定將由歐盟國家經濟和財政部長會議作出。
戴松布倫說:"歐盟委員會應在20天內提出制裁。另外還將就該兩國未來有效的削減赤字行動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