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86年的法律,允許情報部門查看公民超過6個月的電子信件,新法案將對這一法律進行改動。但是舊法律是在電子信箱還未普及之前通過的。舊法律的批評者表示,允許情報部門查看用戶的郵箱、照片、視頻和信息在當前條件下將會產生更大的負面影響,且此舉違反憲法的非法搜查禁令。
新法案在國會眾議院中備受推崇,該法案由300名議員提出,得到419票一致通過。
根據1986年的法律,允許情報部門查看公民超過6個月的電子信件,新法案將對這一法律進行改動。但是舊法律是在電子信箱還未普及之前通過的。舊法律的批評者表示,允許情報部門查看用戶的郵箱、照片、視頻和信息在當前條件下將會產生更大的負面影響,且此舉違反憲法的非法搜查禁令。
新法案在國會眾議院中備受推崇,該法案由300名議員提出,得到419票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