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輝早就進入澳方執法部門的視野。以前他曾因非法吞併澳大利亞礦企而涉案兩起。後來他又被指控從事100多起內幕交易。漢龍礦業有限公司曾受控於中國涉黑犯罪團伙之一的頭目、去年已被執行死刑的劉漢。
2013年2月漢龍礦業有限公司前副總裁朱博施被判兩年零三個月的監禁。他在法庭上承認犯有三項內幕交易罪。然而,肖輝一案無疑轟動更大,在澳大利亞司法實踐中,這是幕後交易數量最多以及規模最大的一起刑事案件。調查人員拿出了肖輝在澳大利亞股市操縱的100多項幕後交易的證據。因此,這也是澳大利亞判得最重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在肖輝之前,對幕後交易罪判得最重的期限為七年零三個月,即比肖輝少判一年。
不能排除在肖輝熬到監禁期限後,將對他進行新的調查。按照澳大利亞法律,作為中國公民的肖輝,服刑期結束後,要被遣送回中國。由於他與去年已被執行死刑的劉漢、中國最大礦業集團之一的漢龍集團總裁關係密切,而將受到中國大陸執法部門“關照”。
劉漢及其幫凶因犯有中國少見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而站到了被告席上。在對劉漢黑幫審判過程中獲知,在受控於他領導的黑幫的企業達70家,包括四家海外企業。這次在澳大利亞進行的審判再一次證明瞭劉漢犯罪團伙的犯罪規模,已經不僅局限於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