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國向石油大國出售無人機作為自己的王牌,目的是保障本國石油公司未來在伊拉克、尼日利亞這類國家的石油工業獲取優惠條件。
據悉,美國標準軍用無人機價值500萬美元,而中國無人機僅價值100萬至200萬美元。儘管美國無人機在各種技術性能方面優於中國,但對於希望空軍獲得廉價武器的第三國,兩國的無人機從利用價值方面不相上下。
對於美國和美國企業而言,問題在於美國是“國際導彈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美國政府現在努力制止無人機技術的出售,甚至是禁止向美國盟國出售。
至今為止,只有英國和意大利兩個國家獲准購買美國無人機。中國並不是“國際導彈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因此並不受限制。
對於雪佛龍(Chevron)和埃克森(Exxon)這兩家公司,中國無人機可能成為他們的絆腳石。因為中國向產油國出售無人機,旨在獲得有利可圖的石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