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任特首因涉嫌貪污而被法庭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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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蔭權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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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環球網報道,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10月5日消息,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5日早扺達廉署總部,被落案起訴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及在行會未有申報利益。

曾蔭權下午2時30分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而曾蔭權透過高級私人助理髮表聲明,指過去3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署調查,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清白。70歲的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的一名主要股東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該物業)的租賃所進行的商議,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雄濤該名主要股東的公司所支付一筆金額為80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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