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說:“今天曼谷南刑事法院發出針對不明國籍、亞洲體態男子的逮捕令,此人8月17日於‘沙潘·達信’(Saphan Taksin)碼頭在以國王達信命名的大橋上向河中投下爆炸物。”
8月18日白天,在曼谷發生了第二次爆炸。犯罪鑒定顯示,在水下爆炸的炸彈,與一天前在曼谷商務旅遊中心四面佛壇前的爆炸物類似:也由梯恩梯炸藥 (ТНТ) 和其它金屬物質組成。此類型的炸彈首次在泰國境內出現。在此結論之上,警方將兩案並審。
警方新聞秘書稱:“我們暫時還不能準確地說,兩起爆炸案之間有關聯,但此方案是作為最基礎的版本。”
監控錄像顯示,亞洲特徵的男子在四面佛壇發生爆炸時站於碼頭的橋上,之後將沈重的包裹放在路上,使用手機通話後用腳將包裹踢入河中。第二天,在此地發生了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