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在參加議會討論的時候表示,“這些資金的確被接收,但我本人並不知道接受資金的集團是國家資助項目下的企業。”
根據通行的財政報告顯示,山口縣自民黨支部在宣佈提供給“東西化學產業”8400美元的補助金之後,在2012年9月曾受到過一筆來自該公司的金額為1000美元的資金。類似事件在2013年12月也曾發生過,當時自民黨支部收到了來自“宇部興產”公司的4100美元的一筆金額,而在此前8個月,日本經貿工業部曾提供給該公司一筆金額27.2萬美元的資金。
日本立法禁止黨支部在提供國家補助金後一年內接受該公司的捐款。但法律文件中的一條規定,如果政治家方面在不知道曾提供給公司補貼決定的情況下收取捐款,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