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4月27日電 俄聯邦委員會週六通過法律,禁止高官、公務員、上下院議員、法官擁有國外賬戶以及在國外銀行擁有有價證券。
禁令適用於擔任聯邦和地方國家機構職務的人、副總檢察長、央行董事會成員和官員,這些職務由總統、政府或者總檢察長任命。禁令還涉及國家公司、基金和其它基於聯邦法律成立的機構負責人,這些職務由總統或者政府任命。
法律還適用於法官、上院和下院議員、軍人、調查人員、檢察長、內務部工作人員、海關和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預算外基金工作人員、審計署審計員、城市和地區政府領導。
此外,禁令適用於競選某些職務的人,這些職務包括俄羅斯總統(以中央選舉委員會登記競選人的時候為準)、行政長官、聯邦和地方議員、聯邦委員會成員、城市和地區政府當選領導。禁令也適用於所有上述人員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規定的上述人員應該在法律通過後三個月內執行要求或者離開崗位。不遵守禁令者將被提前終止職權、解除職務或者因失去信任被解職。根據俄羅斯總統授權,主管部門可以對任何官員進行檢查。
對於國外房產實行無條件申報規定,也就是說,官員和議員們被允許擁有國外房產,但他們應該公開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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