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月16日電 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16日向國家杜馬提交法律草案,該法賦予俄羅斯人直接選舉本地區任期達5年的行政長官的權利,也賦予各政黨推出本黨州長候選人的權利。
目前州長的任命由國家總統提名給地區議會批准。總統在地區選舉獲勝政黨提名的候選人中挑選。
總統還採用與希望提名地區行政長官的各政黨磋商的機制,同時保留因失去信任而解職行政長官的權力。
法案說明中說:“聯邦法律草案規定,俄羅斯各主體最高負責人由俄羅斯公民在普遍、平等的直接選舉權力的基礎上匿名選舉產生。”
法案把按照新原則選舉的州長的任期限制在5年。法案允許現任地區行政長官工作到自己任期結束,但保留總統將其召回的可能性。
在修正案通過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將或者由各政黨與總統磋商後提名,或者按獨立參選程序提名。
新法案規定,在發現行政長官有腐敗或者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俄羅斯總統有可能免除其職務。
文件還規定,如果行政長官違反俄聯邦或者俄聯邦地區法律,那麼可以將其召回。
俄羅斯公民可以提議召回本地區行政長官,但不得早於其上任期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