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1月29日電 政府首次承認需要建立老電站現代化改造投資回收機制。今天出版的《生意人報》報道說,在現有的電力市場條件下,只能保證投資者在電力強制投資計劃內新建電站時收回投資。將老電站更新改造納入投資回收機制需要進一步明確電力批發市場的規則,但政府目前還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
副總理伊戈爾·謝欽上週五在參加第四電力批發公司(OGK-4)沙圖拉電站投產儀式上表示,政府認為有必要制定老電站現代化改造投資的回收機制。他說,這將同新建電站的情況一樣。目前,在電力公司強制投資計劃框架內新建的發電機組,應該通過裝機容量供應合同來保證收回投資。這種合同規定,新建機組應該在運行的前十年獲得穩定和較高的電費收入。根據政府令,裝機容量供應合同能夠保障投資者收回71%至100%的投資和運營開支。
謝欽表示,現有機組的現代化改造同樣是俄羅斯電力行業改革的目標,這些電站的設備損耗程度達到70%。他說,目前正在同電力市場委員會(負責調節電力批發和零售市場)討論建立電站更新改造投資回收機制。該委員會表示,存在制定類似於裝機容量供應合同機制的想法,但拒絕透露詳情。消息人士稱,政府尚未就在某一期限內建立這種機制下達任務。
投資者多次呼籲建立電站現代化改造投資回收機制。比如,今年6月,意大利Enel公司執行董事恩里科·維阿勒(Enrico Viale)表示,該公司控股的Enel OGK-5公司請求能源部將其改造列夫京斯基熱電站的項目列入裝機容量供應合同,但政府確定的合同名單中只包括了新建的電站。E.ON Russia公司總裁謝爾蓋·塔津表示:“如果國家對現有電站裝機容量的現代化改造給予經濟上的刺激,毫無疑問,這方面的工作將比現在更加積極。”他強調,投資回收機制可以同現有的機制類似。根據E.ON Russia的數據,該公司每年為現有發電站的現代化改造投資大約**30億盧布 3000000000 RUR**。
能源發展基金會主席謝爾蓋·皮金說,今年4月政府頒布的決議中提到了建立電站現代化改造投資回收機制的問題,明確了在裝機容量供應合同框架內確定電價的規則。他說,文件不僅提到了新增發電機組,也包括老機組的現代化改造。不過,對於新建電站來說,定價機制和關鍵指標(每千瓦時新增裝機容量的建設開支標準、各地區和各類型機組的修正系數等)都是明確的,而發電機組現代化改造的指標和投資者開支的經濟合理性是由“接入批發電力系統合同”規定的。這意味著,政府將確定現有裝機容量現代化改造後電價的權力交給了市場委員會。
皮金說,在裝機容量供應合同框架內提高支付價格將會增加電力消費者的負擔。不過,他認為,發電機組的現代化改造將提高其運行效率,減少燃料消耗,因此從中長期來看,發電成本應該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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