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0月22日電 今天出版的俄羅斯《新聞報》報道說,關稅同盟委員會將保護俄羅斯、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三國貿易中的跨境競爭行為。該委員會將為反壟斷努力,並能禁止各成員國單獨調節價格。
從明年開始,關稅同盟各成員國反壟斷部門的職能將移交給聯盟的超國家機構。哈薩克斯坦國家競爭保護署發言人馬日特·葉先巴耶夫表示,將根據從2011年7月1日起生效的關稅同盟競爭發展統一原則和規定的協議成立該機構。俄羅斯經濟發展部編寫的協議說明文件稱,這一超國家機構是關稅同盟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審查關稅同盟境內對非法限制競爭行為的申訴,有權進行調查並對具體案件採取決定。俄羅斯經濟發展部司長亞歷山大·彼羅任科此前表示,關稅同盟成員國內部的反壟斷職能將留給各國的反壟斷機構。
經濟發展部處長馬琳娜·戈羅霍娃表示,反壟斷職能的移交將按步驟進行:反壟斷監管的改變不可能在一天內完成,而將制定詳細的方案。計劃在協議簽署後的20個月內,該機構開始行使反對國家間不當競爭的職能,22個月內開始反對串通控制價格的卡特爾行為,24個月內開始反對惡意利用市場地位的行為。此外,還將為關稅同盟委員會的職能以及對其決定進行申訴建立法律基礎,需要用一年半的時間協調三國的反壟斷立法。對該委員會的決定有異議的話,可以向歐亞經濟空間法庭起訴。
在特殊情況下,比如出現緊急狀態,協議允許進行價格調整。關稅同盟的任何一個成員國都有權利用這一規定。價格的行政調節期限最長為90天,每年不得超過一次。在某國實施固定價格政策的前一周,該國政府應該通知關稅同盟委員會和其他成員國,其他成員國可以對此提出反對意見。戈羅霍娃說,有關價格調節的規定還可能進行修改。
Baker & McKenzie專家伊萬·斯米爾諾夫認為,如果在很多方面情況類似的俄、白、哈三國統一立法的話,需要建立這樣的超國家機關。但國民經濟學院實用經濟研究所專家瓦季姆·諾維科夫認為,這將加強監管,出現這樣的官僚卡特爾將對商業發展和消費者造成不利影響,因為這使修改立法變得複雜。
斯米爾諾夫認為,該委員會第一階段將是一個政治機關,主要是消除貿易壁壘,而不是解決爭端。他說,至於該機構何時能成為協商性機構,取決於三國的政治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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