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總統提出《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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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馬收到了《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一攬子修正案,這些修正案旨在使經濟犯罪的刑事懲罰更具人性化

俄新網RUSNEWS.CN北京3月2日電 3月2日出版的《新聞報》寫道,俄羅斯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兌現了27日向商界代表做出的承諾:國家杜馬3月1日收到了俄羅斯《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一攬子修正案。這些修正案旨在使經濟犯罪的刑事懲罰更具人性化。

《新聞報》掌握有這些修正案。文件中建議將第173條"虛假經營活動"從刑法典中刪除,把"違反許可證的要求和條件"的說明從第171條"非法經營"和第172條"非法從事銀行活動"中刪除。法案說明中強調,這種定義非常模糊,從而導致寬泛解釋。

在第174-1條"使本人通過犯罪取得的資金或其他財產合法化(洗錢)"中出現了合法化的必須特徵:其目的應該是"為擁有、使用和支配指定的資金賦予合法形式"。這一點是必要的,使被指從事虛假經營活動的被告人在購買任何東西時不再增添"合法化"的罪名。

對合法化的懲罰本身明顯放寬:監禁期限從以前的5年以上15年以下減少到現在的3年以上10年以下。總統對經濟犯罪等級數額體系提出了新的分級:"損失巨大"和"損失特別巨大"的數額分別規定為**150萬盧布 1500000 RUR**和**600萬盧布 6000000 RUR**,相當於現行分級的6倍。

早在2月1日的時候,以國家杜馬主席鮑里斯·格雷茲洛夫為首的一些統俄黨高官對《刑事訴訟法典》第108條"羈押"提出了修正,建議禁止因觸犯33條刑法而羈押被告,分別是:非法從事銀行活動,虛假經營活動,洗錢,銷售明知是犯罪贓物的財產,非法取得貸款,強制實施交易,洩露商業、稅務或銀行機密,偽造貨幣和信用卡),但重大犯罪要素除外。

總統提出的修正案還規定取消按照這些條款進行的羈押,把詐騙、盜用錢款和造成財產損失等發生在經營領域的犯罪補充列入清單中。法案說明中強調。只允許在特殊情況下因經濟犯罪受到羈押。

最後,梅德韋傑夫提交的法案修正案加大了對企圖干擾商界的官員們的責任追究力度:拒絕為私人企業主登記或發放許可證、非法干涉經營活動的官員將被處以50萬盧布以下罰款(這一數額現在為20萬以下),或者被剝奪從事某些活動的權利3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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