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社:法院使記者淪為警察橫行霸道的“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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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新社堅決不認同治安法院20日作出的審判結果,該法院宣判攝影記者斯捷寧參加非法集會,判處其支付罰款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月20日電 俄羅斯新聞社堅決不認同莫斯科市特維爾區法院20日作出的審判結果,該治安法院宣判俄新社攝影記者安德烈·斯捷寧參加非法集會,判處其支付罰款。俄新社發表聲明稱,這一判決是根據護法部門的偽證作出的,法院實際上已令記者淪為了警察橫行霸道的“人質”。 

斯捷寧於2009年12月12日在位於莫斯科老廣場的總統辦公廳前拍攝非法抗議遊行時,被警方扣留並移送至警局。儘管斯捷寧身邊攜帶了專業相機並向警員出示了記者證,進行了相關解釋,警察仍然無視他的證詞,將其身份定位成抗議遊行參加者,並把針對他的案件移送法院。 

俄新社副總經理兼法律部主任米哈伊爾·薩夫羅諾夫認為,“中國城”(地鐵站附近)警局有關斯捷寧行政違法行為的筆錄是警察們違反程序法、並進一步“添油加醋”完成的。 

他說:“換句話說,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斯捷寧很偶然的同集會參與者一起被抓,而後警察和司法機器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聲’開展工作。”

俄新社為了捍衛自己的立場,捍衛這名履行自己崗位職責的記者的權利,將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針對法官的判決向上級法院提出訴訟,並且打算向俄羅斯總檢察長提出投訴,要求按監查秩序對負責該案件的警方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確認他們在扣留俄新社攝影記者並對其做筆錄的過程中是否有違法行為。 

俄新社社長斯維特蘭娜·米羅紐科則表示:“我們認為法官的裁決並不公正,而且構成了這樣一種先例,即在護法部門任何的、甚至是最荒誕的證詞基礎上,任何正在完成自己工作的記者都有可能被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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