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莫斯科11月10日電 俄羅斯常駐歐盟代表弗拉基米爾·奇若夫認為,俄羅斯批准《能源憲章》條約的問題未必能在近期解決。
奇若夫在俄新社組織的“莫斯科-布魯塞爾"視頻會議上說:"我懷疑,就近期而言,有關俄羅斯批准《能源憲章》條約的問題是否具有實際意義。”
他表示,俄羅斯於1994年簽署了《能源憲章》條約,但到目前尚未批准。
奇若夫說:“條約未被批准,因為在一些條款上,從1991年開始俄方就提出了問題,特別是能源運輸條件。俄羅斯國家杜馬1994年通過決議,只有在能源運輸議定書獲得協商一致的條件下才可能批准。”
他指出,已經就能源運輸議定書進行了多年的談判,但談判結算卻是經常變動的。
1991年12月17日,51個國家和歐共體簽署了《能源憲章》。經過三年緊張談判,1994年12月,包括前蘇聯所有加盟共和國、中歐和東歐國家、日本、澳大利亞和歐盟所有成員國在內的49個國家簽署了《能源憲章》條約。該條約涵蓋貿易、投資保護、運輸規則和在多方基礎上解決爭端的必要程序。俄羅斯簽署了《能源憲章》,但至今未批准《能源憲章》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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