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南虎事件看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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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國公眾對知情權追求的熱情不會受到挫傷

作者:俄新網記者黃軼男

華南虎照事發,至今一月有餘。凡是有中國人的地方,大概就沒有不知道這件事的。整個事件延續四十餘日,據說真相逼近,但遠未大白,這個現象本身就是反常的。由照片引發公共事件,由網絡輿論推動社會輿論,不能說絕後,但至少是空前的。這說明中國社會對知情權的追求達到了一個新高度。

非常想相信,中國公眾對知情權的追求最終會推動整個社會誠信的良性互動。公眾對真相的渴求,讓我想起了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經典台詞:俺就是想要個說法。換句話說,即便真相大白於天下,恐怕對廣大民眾的物質生活也沒甚麼影響,更多影響在精神層面上。這樣看來,這次事件中公眾對真相的期望是一個信號,代表了中國社會精神面貌進入了質量上的變化,因為社會變革的真正表象應該是從個體到整體的全民意識的改變。

我非常希望,中國公眾對知情權追求的熱情不會受到挫傷。既然公眾想要的就是個說法,那麼事件的無言而終是對這種熱情的最好嘲諷;而嘲諷比指責更令人難以接受。希望不要出現這樣的結果。對於一個公眾事件,我個人認為,有正面意義的結果自然要好於負面意義的結果,但是,有結果總要好於沒有結果。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果從華南虎事件中民眾自發追求真相的熱情中能夠得出“民可”的結論,那麼也就說明我們整個社會可以“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相信這也是所有中國人希望看到的。但是,不應當忘記,還有一句話叫做“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這個“天下為公”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求“講信修睦”。中國千百年來的最高社會政治理想不過“天下為公”而已,如果“為公”所帶來的結果就是“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而至“皆有所養”的“使由之”,那麼就必須“講信修睦”。不知道如此解讀是否正確,但是這兩者之間存在互動關係,我覺得是顯而易見的。

那麼,華南虎事件真相大白於天下後又怎麼樣?首先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這當然是對公眾知情權的肯定,是對民眾參與公眾事件熱情的肯定。而這個象徵意義恰好是中國社會精神面貌質量變化的里程碑。其次就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公眾監督成為約束社會負面現象的真正力量,正因為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所以在人們潛意識中,公眾監督將成為是非真假的試金石。建築在公眾監督基礎上的社會誠信就是協調整個社會發展的那只看不見的手。

一張華南虎照,竟能引發出公眾知情權的問題,套用金聖嘆的說法就是“於無意中得之,大奇”。但究其實質,大概也遠非無意中得之,而是社會發展達到一個必然階段的表現。

作者觀點不代表俄新社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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