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批准地區社會經濟振興國家委員會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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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政府批准了成立於1月的俄羅斯遠東、布里亞特共和國、伊爾庫茨克州和赤塔州社會經濟振興國家委員會條例

俄新網莫斯科3月2日電 俄羅斯政府批准了成立於1月27日的俄羅斯遠東、布里亞特共和國、伊爾庫茨克州和赤塔州社會經濟振興國家委員會條例。俄羅斯政府新聞處1日稱,俄政府總理米哈伊爾·弗拉德科夫簽署了相關法令。

由俄羅斯政府總理親自領導的國家委員會將協調聯邦、地方和自治地區政府機關在這些地區的相關活動。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擬定和實施這些地區的社會經濟振興計劃。

該委員會將負責審查有關提高預算、稅務和海關調節效率的建議,並負責完善遠東和外貝加爾地區的國家價格政策。

此外,這個委員會的職能還包括審議生產力發展和配置模式,以及伊爾庫茨克州、赤塔州、布里亞特共和國及遠東聯邦區各地區的引資問題。

該委員會首次會議預計將在3月份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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