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人有權在距湖邊和水庫30米外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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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新版《水法典》放寬了關於在湖邊和水庫附近建造房屋的規定

俄新網莫斯科12月14日電 2007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新版《水法典》放寬了關於在湖邊和水庫附近建造房屋的規定。這是俄羅斯聯邦水資源署署長魯斯德姆·哈米托夫做出的表示。

他在接受《俄羅斯報》記者採訪時說:"新《水法典》的一個優點就是直接在法律文本中注明瞭水域保護區的範圍。法律規定,水域保護區最寬為河流兩岸縱深200米的陸域地帶。但湖泊和水庫周圍的水域保護區寬度則縮減為岸邊縱深50米的陸域地帶"。

他透露,"根據新法,現在不僅可以在水域保護區內建造房屋,而且還可以在岸邊保護地帶內建造房屋,即在距離水體30米至50米的地區。當然,條件是必須配備清潔設施"。

他還指出,新的《水法典》自動將完全處於私人土地內的池塘和積水池歸為私有水體。

至於說到不屬於私人財產的河流和湖泊,哈米托夫指出,國家和地市級的水體屬於公共場所。 距水體20米的沿岸區域將作為通道,不能修建任何建築物。

這一區域內只能建造港口和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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