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杜馬通過取消最低有效投票率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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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家杜馬通過了取消最低有效投票率和禁止在競選運動過程中採取極端行為的法律草案

俄新網11月20日電 俄國家杜馬三讀通過了取消最低有效投票率和禁止在競選運動過程中採取極端行為的法律草案。

法案取消了選民權利基本保證法中的有關參加投票人數不足登記選民的20%選舉即被視為無效的規定。也取消了提前進行投票的可能性。

這項法律還規定競選運動過程中不得採用極端方式。法案指出,有嚴重犯罪行為,特別嚴重犯罪行為或有極端主義傾向的行為並且暫未撤銷前科的候選人不能登記在冊。對於因散布納粹標誌而受到行政處分的人也不能成為侯選人。

遵照法案規定,競選宣傳材料不能含有商業廣告內容。候選人不得在電視競選時號召選民投票反對別的候選人,不得發表如果某個候選人當選將"造成不良後果"的言論,並不得散布可能對其他候選人產生否定態度的信息。

這些限制條款僅僅涉及給候選人提供的電視競選時間內的競選活動,不適用於候選人的公開辯論以及在平面媒體發表的言論。

現在這項法案將提交俄聯邦委員會批准,然後再由總統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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